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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工(电焊工)操作证招生简章 特种作业人员是从事特殊作业的从业人员的简称,是一种规范用语名称。特种作业人员的范围很广,既包括一些锅炉压力容器、电梯、厂车司机等特种设备的作业人员,也包括特殊工作的从业人员,如瓦斯检测员、放炮员、井下绞车司机等。 关于特种作业人员的范围,国务院有关部门作出过相应的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类型:瓦斯检查工、起重机械工、压力容器操作工、工、通风工、信号工、拥罐工、电工、金属焊接(切割)工、矿井泵工、瓦斯抽放工、主扇风机操作工、主提升机操作工、绞车操作工、输送机操作工、尾矿工、安全检查工和矿内机动车司机等十多个特种作业的从业人员。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特别是大量非公有制企业的出现,特种作业人员的范围有所变化,有些以前不是特种作业人员,可能变化为特种作业人员。因此,国务院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对特种作业人员的范围重新进行界定。 特种作业人员是从业人员中的一部分,但是,它又不同于一般的从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所从事的岗位,一般危险性都较大。特种作业人员的工作好坏直接关系着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这里讲的专门培训,是指由有关主管部门组织的专门针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不论在内容上,还是在时间上,都不同于普通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具有较强的针对性,以保证特种作业人员达到规定的要求。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由有关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对考核合格的,颁发特种操作资格证书。未经专门安全培训并取得特种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的,将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
企业名称: |
慈溪桥城教育 |
企业类型: |
企业单位 (服务商) |
所 在 地: |
浙江 |
企业规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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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 |
未填写 |
注册年份: |
2000 |
资料认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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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 证 金: |
已缴纳 0.00 元 |
企业模式: |
服务商 |
所属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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